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管道沟槽和机械设备
围观数:407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36.59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1257H | 保证金: 1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2-22至2024-03-06 | 竞价开始时间:2024-02-2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3-0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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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1257H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0013-2 |
标的名称 |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管道沟槽和机械设备 | 转让底价 | 36.5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2-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36.59 | 备案单位 | 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管道沟槽和机械设备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科技园仓库、王舍仓库 | ||
详细信息 |
废旧物资为固定资产--管道沟槽和机器设备,具体包括废旧的阀门、水泵、塑套钢保温管、螺旋钢管、板式换热器等共计39项(详见评估明细表),资产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评估明细表仅作为参考。 标的状态:报废。 1、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分布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科技园仓库、王舍仓库内,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源评报字(2023)第110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看货联系人:高溪辰,17569616441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2-2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分布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科技园仓库、王舍仓库内,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源评报字(2023)第110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受让方现场工作环节(不限于清运、吊装环节)的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转让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人员现场作业均须持证上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允许无证操作且全程需要指派监护人员。吊装过程中严禁损伤委托方其他在用物资。如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自行承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要进行赔偿。 9、部分标的(如保温管道)上的保温层不允许现场剥离,必须将其整体运离出厂外。不允许现场动火切割。 10、清运范围以提货时转让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定为准,如发生标的范围争议,均要服从转让方决定。受让方如超出拍卖范围拉货或丢弃任一竞得货物则按照货值金额的3倍进行处罚。 11、工期说明:拍卖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工期如逾期,则每天按照1000元向委托方支付管理费,如影响到转让方工作进程,可根据转让方要求取消受让方的买受人资格。 12、清运完毕,需按转让方要求将现场残余垃圾等清理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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